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针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再次强调,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,不得擅自变更、中止或终止合同。同时,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、服务、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,并出具验收书,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。
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是衡量政府采购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。天水市财政局要求,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,及时向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。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前提下,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。此举旨在保障供应商权益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发展。
值得一提的是,天水市财政局还鼓励各单位完善内部流程,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。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速度和效率,还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增强供应商的信任度和满意度。
此外,天水市财政局还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融资需求。采购人应当在不损害正当权益、不影响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,对开展融资业务提供必要的配合,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营造有利环境。这一举措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,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,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下一步,天水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,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,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、高效、透明。同时,也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手段,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